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(行政)案件申请再审立案清单(2019年4月发布)
本期山东再审网采编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(行政)案件申请再审立案清单,民事(行政)案件申请再审立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1.民事(行政)再审申请书。(当事人数+5份)
2.身份证明。原告是自然人的,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;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、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,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;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,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。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原告要提供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信息(注:工商登记网站打印即可)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,要提供以下材料:(1)委托律师的,提交授权委托书、律师事务所函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1份;(2)委托公司职工的,提交授权委托书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、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;(3)委托近亲属的,提交授权委托书、户口本复印件、近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;(4)委托人为当事人所在社区、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,提交社区、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介绍信或者推荐信、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
3.一、二审裁判文书或调解书各5份。
4.与诉讼请求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以上就是本期山东再审网采编的内容,本文内容仅作为学习交流参考,原文来源于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“一次办好”立案清单》发布的内容,如有出入以有关部门实际办事流程或正式文件为准!